一、报到期限:8月1日至12月31日(档案到达后才可以报到)。
二、报到地点:路桥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邮电局对面钟楼后面)。联系电话:82513980
三、注意事项:
1、请先到路桥人才网(HTTP://WWW.LQRC.GOV.CN/RSDL.ASP)查询档案是否已到。非路桥生源毕业生请到生源地人事部门报到,原则上不允许在路桥报到。属路桥生源,就业报到证注明报到地点非路桥区人事部门的毕业生请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
2、已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备案了的非路桥生源毕业生可在路桥报到并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档案代管和就业手续。未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免费保管档案二年。
3、毕业生档案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后,持就业报到证报到,报到时请认真填写报到登记表。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4、户口迁移证请自己妥善保管好,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就业手续后可将户口关系迁入单位附近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当年没能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次年三月份前应将户口关系迁回原籍所在地乡镇居民集体户或居委会。
5、正常情况下,学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途径寄到生源地或就业所在地人事部门。原则上不接受非路桥生源的毕业生自带的档案(已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除外)。不接受私自拆封的档案。
6、路桥区人才市场每周五晚举办人才夜市、周日举办人才交流会,欢迎毕业生进场“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7、党组织关系通过区委组织部接转。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原籍所在地的村(居)党支部或镇(街道)党委。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党支部。
台州市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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